应付职工薪酬
按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是企业的常规操作,主要用于员工福利及相关支出。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计提标准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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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比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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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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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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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如餐补、通讯费、服装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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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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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日福利、医疗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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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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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时
企业按月计算工资总额的14%作为福利费,并通过以下分录处理: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quad (对应部门工资总额×14%)$$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quad (计提金额)$$例如:某企业当月工资总额为100万元,则需计提14万元福利费,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14万元 \quad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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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支付时
月末结算未使用的福利费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实际发放时再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quad (未支付金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quad (支付金额)$$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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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的界定
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但需扣除代扣项(如社保、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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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仅允许扣除实际发生的福利支出,超支部分需调整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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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若企业实际支出超过计提金额,需补提;反之则需冲回多提部分。
四、示例计算
某公司2月份工资总额为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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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福利费:80万 × 14% = 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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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实际支出10万元,则月末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11.2万元 \quad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1.2万元$$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1.2万元 \quad 贷:银行存款1.2万元$$
通过规范计提和核算,企业可有效管理职工福利支出,确保合规性与财务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