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收房时“三书一证一表”是否可以带走,需根据具体文件性质和开发商要求判断,具体说明如下:
一、可带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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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作为房屋质量保障文件,需为原件,可随房屋交接时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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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使用说明书》
说明房屋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需提供原件供购房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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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证明工程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文件,原件应随房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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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表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的官方文件,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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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备案表》
记录工程验收备案情况的官方文件,原件应随房交接。
二、需开发商提供的文件(通常由开发商提供复印件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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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划许可证》
证明项目符合规划要求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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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明用地合法性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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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许可证》
证明施工合法性的文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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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真实性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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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住建部门官网或房产登记机构核实《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备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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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障作用
以上文件是房屋合法性和质量的重要凭证,若发现文件缺失或虚假,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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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套文件
开发商还需提供房屋土地测绘报告、面积实测报告等,确认无误后签订收房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可以由购房者带走,而《建筑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通常由开发商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