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件、构件、运动副
机械机构的组成可以从以下三个基本要素进行划分:
一、基本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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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
零件是机械系统中单独加工的单元体,如齿轮、连杆、轴等,通过装配形成更复杂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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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件
由一个或多个零件刚性连接形成的独立运动单元,例如曲柄连杆机构中的曲柄和连杆整体,或齿轮副中的两个齿轮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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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副
两个构件直接接触并构成可动链接的部件,如齿轮啮合、凸轮轮廓线接触等。根据运动副的类型,可进一步分为低副(如转动副、移动副)和高副(如凸轮副、螺旋副)。
二、其他关键组成部分
机械机构通常还包括以下辅助性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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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架 :作为机构的支撑结构,固定其他部件并传递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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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动机构 :实现动力传递和运动转换,如齿轮、带传动、链传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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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机构 :直接完成机械加工、搬运等具体功能,如杠杆的力放大、连杆机构的往复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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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机构 :通过传感器和执行元件实现自动化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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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装置 :提供动力源,如电机、液压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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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机构 :包括润滑系统、冷却装置等维护性部件。
三、分类补充
根据运动副的空间分布,机构可分为平面机构(如杠杆、齿轮机构)和空间机构(如蜗轮蜗杆、空间连杆机构)。根据功能特点,常见机械结构还包括螺旋机构(螺杆螺母)、摩擦轮机构等。
以上要素共同构成机械机构的基础框架,不同机构通过特定组合实现多样化运动形式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