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事业编改革主要围绕机构整合、职能调整、人员安置等方面展开,具体措施如下:
一、机构整合与职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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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局合并与职能划转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合并,整合发改委物价局、商务部门反垄断执法等职能,形成政府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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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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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事业单位整合 :原质监局承担行政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如计量测试中心、质检所)划转至市场监管局,人员转为参公编制,享受公务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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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服务职能调整 :消费者协会、知识产权执法监察大队等划入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保留财政全供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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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类职能改企 :部分有自主经营能力的事业单位(如检验检测中心)可能转为企业,人员转为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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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员安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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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随事走、人随编走 :根据原单位职能调整人员编制,行政编人员可能转岗至市场监管局内部科室,公益编人员保留原编制但调整岗位。- 分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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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考取执法证者转为参公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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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执法证者保留财政全供编制,仅换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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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员可能通过经济补偿离职或与企业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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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市场监管站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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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整合 :乡镇市场监管站可能合并至乡镇综合执法部门或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如网格中心、执法中心),人员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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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编制 :财政全供编制人员通常保留原编制,仅调整工作单位。
四、配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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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分开 :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与行政机关分离,强化公共服务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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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 :收入分配与岗位绩效挂钩,推行绩效工资制。
总结 :改革通过职能整合优化机构结构,人员安置注重分类与过渡,乡镇机构则向综合执法方向调整,确保公益服务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