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减免、**支持、创业补贴
针对失业人员创办公司的优惠政策,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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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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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失业半年以上、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3年(36个月)内按限额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12000元,最高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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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政策扩大至脱贫人口,限额提高至每户每年20000元(江苏等地执行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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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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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可享受20%税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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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政策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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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业**及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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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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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创业担保**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合伙创业最高可提高至个人**总额度的10%(最高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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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300万元**,期限2年,可累计享受3次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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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政策
- 还款积极、带动就业的企业可申请贴息,个人**贴息次数不超过3次。
三、创业补贴与就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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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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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3人就业(含法定代表人)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企业,可获每年2000元补贴,每增加1人再补贴1000元,总额不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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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受类似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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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
- 企业新录用失业人员并组织其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获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200元(根据培训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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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免
- 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具体金额根据培训规模和岗位技能等级确定。
四、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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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创业初期可免缴工商、税务、社保等费用,具体年限因地区而异(如3年、5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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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平台支持 :部分地区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辅导等资源对接服务。
五、申请条件与流程
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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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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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及配偶无其他**(除特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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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相关税收和社保规定。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税务机构,了解最新政策细则及申请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