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失业人员创业提供多项优惠政策,涵盖**支持、税费减免、技能培训补贴等,最高可获300万元创业担保**、每年2万元税费扣减额度,以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实质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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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资金支持:失业人员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创业可达220万元),期限3年且享受财政贴息;小微企业吸纳失业人员就业的,**额度可达300万元。还款记录良好的创业者可累计享受3次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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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减免优惠: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按每户每年2万元限额扣减增值税等税费,部分省份标准可上浮20%。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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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与孵化支持:首次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可申领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入驻政府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场地租金补贴(最高每年3000元)。带动就业的还可按每人500元标准申领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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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免费获取岗位推荐、职业指导等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就业援助体系。
提示:政策细节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最新细则,确保充分享受优惠。创业前务必留存《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以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