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受理时限为 7个工作日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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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决定时限
具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需在收到投诉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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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该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执行,明确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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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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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调解,经双方同意后,调解期限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检定、检验等特殊情形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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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举报线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需在7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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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投诉受理以7个工作日为基准,具体流程可能因案件性质(如调解、立案)存在差异,但核心时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