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工作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督局处理投诉的期限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一般投诉处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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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决定时间
具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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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程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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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诉人同意调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在 45个工作日内 完成调解。若45个工作日内未达成协议,则终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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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调解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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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处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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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与立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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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诉线索的核查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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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一般应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案件可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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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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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材料需在7个工作日内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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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后,一般应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案件可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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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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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规定,投诉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调解中发现违法线索需在15个工作日内核查处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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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定、检验、鉴定等特殊程序不计入调解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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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民事争议的投诉,调解失败后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若超过上述期限未收到处理结果,投诉人可向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