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班不干了不退费条款的合法性需结合合同内容、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核心结论
该条款可能属于无效条款,消费者可依法** 。若条款存在不公平、不合理或违反法律规定,可主张无效并要求退费。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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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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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需遵循公平原则,提供方应明确提示或说明与自身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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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若因机构违约导致消费者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可解除合同并主张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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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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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加重消费者责任或减轻经营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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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时,消费者可要求退费并支付合理费用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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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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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是否显失公平
- 若机构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如“概不退费”)、限制退费条件(如课程使用比例低于1/3仍不退费),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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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 排除机构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或限制主要权利的条款,依法可被判定无效。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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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 首先与机构沟通,提供缴费凭证,要求按实际使用比例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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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 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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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 若协商无果,可起诉机构,要求法院确认条款无效并判决退费。
五、典型案例参考
某案例中,法院认定“概不退费”条款因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机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最终判决退还剩余课程70%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