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关键在于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创新矛盾预防体系。 以下从四个方面具体阐述有效措施:
-
健全调解网络,形成多元化解格局
建立“乡镇调解委员会+村级调解室+乡贤评理堂”三级联动体系,推行“法官驻村”“律师进村”制度,对土地流转、邻里纠纷等常见矛盾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引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机制,对复杂案件实行联合督办。 -
强化法治赋能,提升村民法律素养
开展“以案说法”流动讲堂,用方言土话讲解《土地承包法》《民法典》等实用条款。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通过戏曲、短视频等通俗形式普及**途径,扭转“**不信法”观念。 -
激活基层组织,筑牢矛盾缓冲带
发挥村两委、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建立“村民说事日”制度,通过“院坝会”“茶话会”等形式提前发现苗头性问题。推行网格化管理,由老党员、退伍军人担任网格员,定期排查潜在风险点。 -
构建预防体系,推动源头治理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高发类型和区域。推广“积分制管理”,将遵纪守法、邻里和睦纳入文明家庭评比。发展集体经济减少利益纠纷,通过土地托管、合作社分红等方式优化资源配置。
化解农村矛盾需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优先、法治兜底”原则,既要解决表面问题,更要消除深层诱因,才能实现“矛盾减量”与“乡村善治”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