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核心在于构建“预防为主、多元协同、源头治理”的体系,通过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实现矛盾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 以下是具体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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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层调解网络
建立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覆盖全域矛盾排查。针对劳动争议、婚恋纠纷等专业领域设立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弥补传统调解专业性不足的短板。例如,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模式,法院特邀基层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调撤率可提升至90%以上。 -
完善动态预警机制
实行分级排查制度:村社每周排查、乡镇半月排查、县级月度排查,重点时期每日排查。对矛盾风险实施“高、中、低”三级动态预警,分级施策。例如,利用“网格+”工作机制,发挥基层人员熟悉民情的优势,确保隐患摸排无死角。 -
推动多元化解协同
整合政法、公安、**等部门力量,推行“一站式”受理分流。通过“警民联调”“访调对接”等模式,实现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典型案例显示,历史遗留纠纷可通过“两法+特邀”调解模式化解,如长达55年的草山地界争议。 -
强化普法与源头预防
将法治宣传融入调解全过程,采用“调前讲法、调中释例、调后普法”方式。结合新媒体开展“指尖普法”,推送法律案例。同时培训调解员成为法律“讲解员”,提升群众依法**意识,从源头减少矛盾发生率。 -
闭环管理巩固成效
建立“收集-交办-反馈-回访”全流程闭环,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防止矛盾反弹。对复杂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提级处理确保化解质量。例如,某镇通过“一事一访”制度,纠纷化解满意度显著提升。
矛盾纠纷化解需长期坚持系统思维,既要“治已病”快速响应,更要“治未病”防患未然。通过制度创新与科技赋能,方能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