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解民事纠纷主要遵循以下流程和原则,确保程序公正、合法:
一、调解前提:受理与初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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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登记 :对纠纷进行报案登记,明确纠纷性质(如是否涉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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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调解 :情节轻微、事实清楚且责任明确的纠纷,当场组织调解,推动双方和解。
二、调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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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 :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及证人,查清事实真相,分清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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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与告知 :向双方普及治安调解内容、协议法律效力及履行后果,确保其自愿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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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与协议达成 :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书面协议(双方签字捺印)。
三、调解结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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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履行监督 :督促双方履行调解协议,若未履行则告知可通过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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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移交 :调解不成的民事纠纷,引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职责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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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主要承担治安管理职能,民事纠纷调解属于辅助性工作,最终解决依赖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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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打架斗殴、损毁财物等),此类行为将依法处罚。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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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应保持理性沟通,客观陈述事实,避免情绪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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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