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试用期辞职不能立马走,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并经审批,擅自离职将面临取消录用、记入档案等后果,且可能影响未来政审。试用期内辞职实际是申请取消录用资格,需完成工作交接并遵守最低服务年限等限制性规定。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需提交书面申请至任免机关,审批周期通常为30日(领导职务为90日)。若单位未批准或擅自离职,会被视为“取消录用”,相关记录存入档案,成为日后报考公务员的政审参考依据。涉及国家秘密、未完成重要公务等特殊情形时,禁止提出辞职申请。
试用期辞职需注意三点:一是理由充分性,若理由不合理可能被驳回;二是服务年限限制,基层岗位通常有5年最低服务期;三是再考限制,取消录用后3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若强行离职,可能被记入诚信档案,导致长期禁考。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需严格遵循程序,不可任性而为。建议在报考前充分了解岗位特性,避免因冲动辞职影响职业发展。若确需离职,应通过正规渠道沟通,确保流程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