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中国戏曲四功的是“演”,传统戏曲四功为“唱念做打”,分别对应听觉与视觉艺术的核心表现手段。
戏曲四功“唱念做打”是中国戏曲表演的根基,“唱”指唱腔旋律与韵味塑造,需通过咬字、润腔表现人物情感;“念”为念白艺术,强调轻重缓急与节奏变化,承担叙事与抒情功能;“做”是舞蹈化的形体动作,需结合人物性格与剧情展现神态与肢体语言;“打”则是武术动作与舞台技法的融合,涵盖兵器对打与翻扑技巧。四者共同构成戏曲的完整表演体系。
从专业术语“四功五法”来看,“四功”中并无“演”的位置,而是明确以“唱、念、做、打”为核心。“演”更像是对四功综合运用的概括性描述,而非独立技艺门类。例如演员需通过“唱腔韵律”“念白语气”“做功细腻度”及“武打设计”共同完成角色塑造,而非单独依靠抽象化的“演”。潮剧、二人转等地方戏曲均严格遵循这一传统,强调四功的技术性和艺术性。
戏曲学习需从四功起步,扎实掌握唱腔技巧、念白分寸、身段程式与武打基础。例如,演员通过吊嗓锻炼音域与音色,运用手眼身法步传递情感,结合兵器或翻扑技巧呈现场景冲突。唯有深入理解四功的内涵,才能精准诠释角色,实现形神兼备的舞台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