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职称晋升标准概述
山东省职称晋升标准分为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和市级标准,具体标准由省、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并解释。
基本条件
- 遵守法律法规:申报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 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 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 职业资格: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学历资历条件
- 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 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 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 高级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 正高级工程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能力业绩条件
- 高级工程师: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正高级工程师:政策水平高,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丰富,积极参与单位生产经营和管理决策,在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在专业技术领域主持完成重大改革或重大项目,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业务问题,引导行业或系统内专业技术工作的发展方向。
破格申报条件
部分专业技术领域设置了破格申报条件,允许在能力业绩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员破格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其他条件
-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等特殊群体: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可享受特殊申报条件和评审政策。
- 考试系列:对部分专业技术领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或“以考代评”,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
以上为山东省职称晋升标准的一般性要求,具体标准条件可能因专业技术领域而有所不同,建议申报人员详细阅读相关领域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