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执法队办公室的核心职位通常包括“办公室主任”“专职执法人员”及分管不同领域的“副职领导”,具体名称可能因地区差异略有调整,但职能均围绕统筹执法、协调联动和专项监管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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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作为综合执法队的核心管理者,负责全面统筹执法工作,例如协调“县乡指挥平台+执法队伍+网格员”联动体系,或兼任执法队队长主持日常事务。部分乡镇由副镇长等领导兼任此职,强化执法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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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执法人员:承担具体执法任务,如巡查上报、案件处置等。常见配置3—5人,分工明确(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领域),部分岗位可能细化到食品药品安全或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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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职领导:多由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等兼任,按领域分工协作。例如,司法所长负责法治审核,其他副职分管农业农村、卫生监督等专项执法,形成多维度监管网络。
乡镇综合执法职位设置注重灵活性与专业性,既需统一指挥,又需应对基层复杂治理需求。实际名称建议参考当地编制文件,但职能框架高度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