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执法大队通常设有综合协调、法制审核、专业执法、督查监察等核心科室,具体设置因地区职能需求略有差异,但普遍涵盖行政管理、执法执行、监督考核三大功能模块。以下是典型科室构成及职责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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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行政中枢)
统筹党建、人事、财务、后勤等日常事务,承担文件流转、考核督办及装备管理,是执法大队的运转核心。例如某地该科室还需管理罚没资金和执法车辆调度。 -
法制审核科(法律保障)
负责案件合法性审查、执法程序规范及人员培训,推行"三项制度"(公示/记录/审核),部分区域将该职能与督查合并为法制督查科,兼具诉讼代理和法规宣传职责。 -
执法执行科室(职能细分)
- 专业执法科:处理未下放乡镇的专项执法(如交通运输、建筑市场),需联动县级部门;
- 城市管理科:主抓市容环卫、油烟治理等属地事项,部分地区单设规划建设中队管控违建;
- 片区执法中队:按地理划分(如4-8个中队)实施网格化巡查,承担市容、环保等高频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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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监察科(效能管控)
通过明察暗访监督执法行为,受理投诉并考核队伍风纪,部分乡镇赋予其纪委监督职能,确保执法公正性。 -
特色增设部门
经济发达镇可能增设数字指挥中心协调智慧城管,或应急执法中队专管安全生产;部分区域将市场监管、农林水利等执法组并入形成"大综合"模式。
提示:科室设置反映执法重心,如沿海乡镇侧重渔政执法,城郊镇强化拆违职能。办事前可通过政府官网查询当地执法大队内设机构,精准对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