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现行规定, 上48小时休48小时的工作时间属于超时 ,但需结合具体工时制度判断是否合法。以下是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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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制下的违法性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若未获批准实行48小时倒班制,则直接违反劳动法规定,属于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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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工时制的合法性
若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为综合工时制,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则可能合法。但需注意,综合工时制下仍需保证每周至少休息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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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与值班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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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 :指在标准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需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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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 :如监控值守等非连续性工作,可能不构成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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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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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批准的情况下,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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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健康损害或拒不支付报酬,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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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首先核实劳动合同是否约定综合工时制及审批情况,若无批准则属于超时。若已申请仲裁或举报,需提供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支持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