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规和实务要求,评审专家组成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组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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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要求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需为 5人以上单数 ,且技术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 三分之二 。对于技术复杂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项目,应增加至 7人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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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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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包含 技术专家 和 经济/财务专家 ,其中技术专家占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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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场景要求至少1名财务专家和1名法律专家(如建设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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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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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需具备 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如工程师、高级会计师等),或 同等专业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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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熟悉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且年龄≤65周岁。
三、独立性与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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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应保持 独立客观 ,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项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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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遵守职业道德,具备 勤勉敬业、廉洁奉公 的品质。
四、特殊场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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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采购人放弃评审权,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专家组成,但需符合单数和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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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专家占比不得低于总人数的20%,新推荐专家原则上≥1/3。
以上条件综合了法规规范与实际操作要求,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