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原件丢失且学校倒闭时,可通过教育局补办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核心步骤包括登报声明、提交申请材料、教育部门审核。以下是具体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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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声明作废
在市级以上报社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注明证书编号及作废信息,保留报纸原件作为凭证。此举可防止证书被冒用,同时为后续补办提供依据。 -
联系教育部门申请
携带身份证、证件照及登报声明,向原学校所属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若为中专或高中学历,需额外提供省级教育部门验印的毕业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
审核与领取证明书
教育局核实档案无误后,会出具标注“原证遗失”的毕业证明书,加盖教育部门公章替代原校章。全程需15-30个工作日,学信网信息将同步更新。
提示:补办过程中任何环节均需确保材料真实,虚假资料可能导致法律风险。若需加速办理,可委托正规代理机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