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体检主要限制影响正常履职的严重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包括心脏病、高血压、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但部分疾病经治愈或稳定后可合格。
- 心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或术后治愈者合格。血压需满足收缩压<140mmHg且舒张压<90mmHg。
- 传染病与慢性病:活动性结核、慢性肝炎、肝硬化、艾滋病等不合格,但肺结核临床治愈稳定1年、肝炎病毒携带者(非活动期)可能合格。
- 精神与神经系统疾病:癫痫、精神病史、严重神经官能症等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1年无症状可合格。
- 感官与肢体功能: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听力障碍(3米内耳语听不见)、文身或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警察等特殊职位要求更严(如裸眼视力≥4.8)。
- 其他限制:恶性肿瘤、严重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结缔组织病(如红斑狼疮)等均不合格,但单纯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90g/L、女性≥80g/L)可合格。
提示:体检标准因职位特殊要求可能调整,建议提前自查或咨询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