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清明节属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或学校应当依法安排放假。若未执行,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举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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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提供工作记录、工资单等证据,要求支付三倍工资或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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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组织
向用人单位工会反映情况,工会可协助协商或督促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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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门
若涉及学校,可向当地教育局或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官网等渠道投诉,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学生休息权益。
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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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四十条规定清明节属于法定节假日,需安排休假或支付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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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办法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当日),若遇周末则调休。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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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前收集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证明),提高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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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