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申诉状是党员或公职人员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时提交的书面材料,核心要求包括明确申诉理由、提供证据支持、符合法定格式,且需在政纪申诉的30日内或党纪申诉的任意时间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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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状必备内容
申诉人需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职务、单位等)、处分决定书编号及日期,并详细说明申诉理由,如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或程序违规。证据材料需附原处分决定书复印件、新证据(如证人证言、书面记录等),政纪申诉还需注意时效性。 -
结构与格式规范
申诉状应分三部分:- 开头:写明被申诉机关名称及申诉人基本信息;
- 正文:逐条反驳处分依据,引用政策法规(如《中国***纪律处分条例》条款)并附证据;
- 结尾:明确请求(如撤销或变更处分),签署姓名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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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实事求是:避免夸大或虚构,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 逻辑清晰:按时间或问题类型分点陈述,便于审查;
- 程序合规:党纪申诉可多次提交,政纪申诉需严格遵循30日期限。
申诉状提交后,可向原处理机关或上级纪检委递送,同时保留提交凭证。若对结果仍不满,可依法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关键是通过事实与法律依据,理性争取公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