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资料移交目录清单是项目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向建设方或档案管理部门提交的核心文件,其完整性直接关系到工程档案的法律效力和后续维护。 关键资料包括监理规划、过程记录、验收文件及质量评估报告等,需按专业分类并标注载体形式(纸质/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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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移交内容: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开工/停工令、监理日志(含天气、施工进展及问题处理)、旁站记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为必备项。涉及安全报审、变更索赔的文件需单独归档,电子资料需符合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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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整理原则:按施工阶段分专业整理,如地基基础分部需含混凝土试块检测报告及强度评定表,主体分部需配套砂浆试验统计表。会议纪要、通知单等需与签到表或回复单一一对应,避免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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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体与签署要求:需盖章文件必须采用纸质载体,施工记录可数字化;移交清单需列明文件名称、页码及份数,由总监和接收方签字确认。电子档案需同步提交PDF格式的监理月报、影像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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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注意事项:质量缺陷备案表需多方签字并报监督机构,平行检测记录若无则需附说明。监理机构公章、办公设备需在移交后归还公司统一管理。
提示:移交前需复核清单完整性,重点检查分项验收单和付款证书,避免因漏项影响工程结算或审计。动态更新地方规范(如DB11/T 382-2017)对档案密级、微缩号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