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核心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第三十条 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资格后方可上岗。
-
第九十七条 对违规未持证上岗行为设定了罚款及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细化操作证管理要求,明确特种作业范围(如电工作业、焊接、高处作业等)及考核标准。
-
《矿山安全法》
- 第二十六条规定,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第六条第五款将特种作业持证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
补充说明 :
-
特种作业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涵盖高危领域。
-
持证人员需定期复审,确保技能与法规更新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