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不让休息一般不合理且可能违法,职工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事业单位是否允许职工休息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规,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合理安排,若无法安排需支付300%日工资报酬。未安排休假且拒付补偿的行为属违法。但特殊情况下,如职工书面放弃、长期病假等,单位可不安排休假。
事业单位工作性质特殊,部分岗位如窗口服务、应急管理等可能涉及轮班或夜间值班,需平衡公共服务需求与职工权益。若涉及加班,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部分地区推行政务大厅周末轮岗制,缓解群众办事与职工休息的矛盾。
职工可通过协商、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维护权益,但特殊行业或岗位可能存在例外。合理沟通与制度优化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