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一个月迟到3次被开除是否违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一、法律依据与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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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包括“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但“严重性”的判断需结合具体情节,如迟到次数、是否造成实际损失、是否屡教不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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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前置条件
用人单位需证明其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且员工已知晓相关内容。若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如未与工会协商),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具体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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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与情节的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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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或偶尔迟到 :通常不构成严重违反。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基本权益,频繁迟到但未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不应直接导致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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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次数与影响 :若员工连续或累计迟到多次(如3次以上),且经警告或处罚后仍不改正,可能被认定为严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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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损失与合理性
用人单位需证明迟到行为直接导致重大损失(如项目延误、重大安全隐患等)。仅因迟到9分钟(如案例中的情形)就开除,通常缺乏合理性。
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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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解除 :若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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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解除 :若未满足“严重性”要求或程序不合法,员工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每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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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制度标准 :用人单位应制定具体、合理的考勤制度,并通过培训确保员工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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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需记录迟到次数、时间、原因及整改措施,以备劳动争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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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单次处罚过重 :如案例中9分钟迟到的处罚可能被视为不合理,建议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处罚措施。
单次或偶尔迟到3次通常不构成违法解雇,但需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和实际损失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