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迟到早退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阶梯式处罚、明确时间界定和特殊情形豁免,规范员工考勤行为,保障工作效率。 典型措施包括按迟到/早退时长分级扣款、累计次数加重处罚、超30分钟视为旷工,以及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申请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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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界定与分级处罚
多数企业将迟到/早退定义为上下班时间前后30分钟内未到岗或提前离岗,超30分钟按旷工处理。处罚通常分三档:1-10分钟扣5-10元,11-20分钟扣10-20元,21-30分钟扣20-30元,部分企业会随累计次数提高扣款金额或叠加记过处分。 -
累计次数与升级处理
当月迟到/早退达3次可能记小过并扣绩效,第4次起每次追加记过;屡教不改者可能面临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等严肃处理。部分制度要求部门主管连带担责,若包庇违规将双倍处罚。 -
特殊情形与豁免条款
因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到,经领导审批后可免于处罚。正常公务外出需提前报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代打卡、虚假签卡等行为一律严惩,双方均扣款50-100元/次。 -
技术性补充与执行细节
考勤异常需及时报备(如机器故障、出差),但迟到/早退后补卡无效。部分企业要求打卡时排队核验,防止代签。管理层需定期核查签卡真实性,确保制度公平性。
合理的迟到早退制度需兼顾纪律性与人性化,明确规则的同时保留特殊情形弹性空间,最终实现团队高效运转与员工自律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