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理会计分录的核心要点是: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归集处置全过程的收支,最终净损益根据处置原因分别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或“营业外收支”。 最新规定明确区分正常出售与报废毁损的损益处理,并强调增值税等税费的同步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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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将账面价值转入清理科目,需冲减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例如:原值50万元的设备已提折旧30万元、减值5万元,转入清理的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万
累计折旧 30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万
贷:固定资产 50万 -
清理费用与税费处理
支付拆卸费、运输费等费用时,需同步核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例如:支付清理费用1万元(含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0.9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1万
贷:银行存款 1万 -
残值收入与保险赔偿
出售价款、残料变价收入需按税率计提增值税。若设备残料作价2万元入库:
借:原材料 2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 2万 -
净损益的差异化处理
- 正常出售:净收益4万元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贷方,净损失则计入借方。
- 报废毁损:因自然灾害导致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提示:企业需根据处置原因选择正确的损益科目,并确保增值税链条完整。建议定期核查清理流程的合规性,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