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免税普票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具体会计政策和销售额情况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销售额未达免税标准(季度销售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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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销售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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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增值税减免为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纳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或其他收益]
示例 :
某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25万元(含税),开具普通发票15万元,专用发票10万元,征收率1%。- 不含税销售额=250,000元,应纳税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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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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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252,500 \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0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500$$ -
确认减免: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500 \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或其他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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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销售额已达免税标准(需办理免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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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
与未达标准相同: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含税销售额]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纳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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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确认免税
在增值税申报时,将应纳税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纳税额] \ 贷:营业外收入-增值税减免 [或其他收益]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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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销售额需符合税务机关规定,且需定期检查销售额是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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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销售额超过30万元但未办理免税备案,需先补缴税款并申请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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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随增值税减免而减免。
总结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免税普票的核心分录为“先确认收入和税额,再确认减免”,具体科目根据会计政策和销售额标准选择。建议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用会计政策,并确保符合税务机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