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实施时间根据企业类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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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
适用于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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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
适用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如A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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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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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可提前执行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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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与旧准则在收入确认、计量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需注意税会差异带来的涉税风险。
新收入准则实施时间根据企业类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2018年1月1日
适用于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
2020年1月1日
适用于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如A股上市公司)。
2021年1月1日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补充说明 :
有条件、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可提前执行新准则。
新准则与旧准则在收入确认、计量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需注意税会差异带来的涉税风险。
保险行业新会计准则的实行时间因执行主体和准则版本而异,具体如下: 2007年1月1日 中国保监会要求全行业统一执行新会计准则,实现 会计报表层面的切换 (即调表不调账),标志着新准则在行业内的全面推行。 2023年1月1日 境内同时上市企业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IFRS 17)执行新准则,与国际接轨。 其他境内企业 :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中国版IFRS
新收入准则下的收入确认流程遵循五步法,具体如下: 一、收入确认流程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需满足商业实质、对价可回收、履行概率高、可识别权利义务及支付条款明确等五个条件。 合同成立后,需判断是否独立于其他合同。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将合同分割为可单独履行的义务,如安装、维修等,分别确认收入。 确定交易价格 包含所有相关费用和折扣,可固定或按销售量/销售额比例变动。
在新收入准则下,贸易收入的确认需依据企业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并根据总额法或净额法来准确反映业务实质。 这种变化强调了对合同条款和商业实质的理解,确保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企业需要评估自身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如果企业在转让商品给客户之前控制了该商品,则被视为主要责任人,应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反之,若企业不控制商品,则视为代理人
新收入准则五步法确认收入的核心框架如下: 一、五步法核心步骤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合同需满足:双方已批准并承诺履行、权利义务明确、支付条款清晰、具有商业实质、对价可收回。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以可明确区分原则划分,如商品销售与安装服务需分别确认。 确定交易价格 包含可变对价、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等调整,需反映各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若单独售价不可观察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时点以“控制权转移”为核心判断标准,具体规则如下: 一、核心判断标准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 收入确认时点以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为准,而非旧准则中的风险与报酬转移。例如售后代管模式需结合控制权进一步判断。 履约义务类型划分 某一时段内履行 :客户在企业履约过程中持续取得经济利益,如在建商品、持续服务(如安装、维护)等,收入在履约期间确认。 某一时点履行
在新收入准则下,销售收入确认需同时满足5个核心条件 :合同成立 、权利义务明确 、交易价格可计量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控制权转移完成 。这些条件以“控制权转移”为核心,取代了旧准则的风险报酬转移标准,更强调业务实质。 分点展开: 合同成立 需存在具有商业实质的书面或口头协议,且双方承诺履行条款。合同需明确商品/服务的性质、付款条款及违约处理方式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简称收入准则)是规范企业收入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核心准则,其核心要点如下: 一、收入定义与范围 收入定义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流入。 日常活动 :包括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如制造业、咨询服务等)。 客户与合同 :客户需与企业签订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合同形式不限(书面/口头)。 二
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是指企业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新规完成账务调整和报表编制,核心变化包括金融资产分类从“四类”简化为“三类”、减值计提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等,旨在提升财务信息透明度和国际趋同。 执行范围与时间表 境内外同时上市企业及境外上市采用国际准则的企业自2018年率先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除保险公司)2019年跟进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是规范企业收入确认、计量及披露的核心准则,以控制权转移为确认时点 ,采用五步法模型 (识别合同、履约义务、交易价格、分摊价格、履行义务确认收入),并明确区分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定义与范围 :收入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总流入,需满足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且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不包括代收款或偶发交易
执行收入准则的企业主要包括三类:在境内外同时上市或境外上市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企业、其他境内上市企业,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 。新收入准则以控制权转移 为核心,采用“五步法” 确认收入,取代了旧准则按业务类型划分收入的方式,显著提升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规范性。 分阶段实施范围 2018年1月1日起
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区别体现在适用范围、规范目标、规范形式及侧重点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 :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 企业会计制度 :适用于除金融保险企业以外的所有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以及小企业(需排除公开交易企业、金融机构等三类)。 二、规范目标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 :侧重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及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的核心区别在于适用范围、科目设置、核算复杂度及报告要求 。小企业会计制度是简化版 ,适用于经营规模小、业务简单的企业,减少25个一级科目 且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而企业会计制度面向大中型企业,核算更复杂 ,需遵循全面性准则,包含递延所得税、公允价值计量等高级处理 。 适用范围差异 :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职工人数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可以选择是否计提坏账准备。这一灵活性允许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风险管理策略做出决策。企业可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评估,并据此决定是否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的灵活性 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强制要求计提坏账准备,而是赋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对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会计准则的查找途径可分为以下四类,优先选择权威性高、时效性强的渠道: 财政部官网 访问财政部会计司官网(http://kjs.mof.gov.cn/zt/kjzzss/kuaijizhunzeshishi/),可获取最新版《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及实施政策。 官方公众号获取资源 关注“启宣教育”公众号,发送关键词“0616”获取PDF版准则; 关注“财会新视界”公众号
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涵盖财务信息质量、市场竞争力、合规风险及管理机制等核心领域: 一、保障财务信息质量与决策支持 真实性和可比性 通过统一标准(如收入确认原则、资产分类方法),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避免人为操纵。例如,收入需满足“实现和赚取”原则,设备维修费统一计入费用。 决策依据可靠 准确的财务信息为管理层提供科学决策支持,帮助分析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