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用于偿还商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公积金**未逾期且当期已结清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必须无逾期记录,并且当期应还的公积金**本息已结清。
2. 签订逐月提取协议
需先签订逐月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协议,以便在公积金**结清后,用当月剩余公积金缴存额归还商业**。
3. 账户保留最低余额
住房公积金账户需保留一定的最低余额,具体金额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4. 逐月提取的灵活性
若公积金**已结清,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当月剩余公积金缴存额用于偿还商业**,从而实现灵活提取。
南京公积金提取还商贷政策为有公积金**的用户提供了便利,合理规划公积金使用,有助于减轻还款压力,建议用户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确保符合条件后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