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商转公”办理的核心流程是:先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审批通过后由指定银行结清原商贷并转为公积金**,无需自行筹资结清。关键条件包括: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已取得房产证、原商贷银行在合作名单内,且**额度不超过商贷剩余本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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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公积金缴存需连续正常满6个月,且账户状态正常。
- 所购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且仅办理过原商贷抵押登记,无其他抵押记录。
- 原商贷银行需为南宁公积金合作银行(如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8家),且借款人与抵押人一致。
- **额度不得超过商贷剩余本金,年限不超过商贷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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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商贷合同、还款明细等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或线上预约办理。
- 审批与抵押: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由银行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无需自行结清商贷(非合作银行需自筹资金结清)。
- 放款与还款:公积金**发放后直接结清商贷,后续按公积金利率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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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切勿自行结清商贷:需等待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再操作,否则无法办理。
- 负债限制:其他**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公积金月供的50%。
- 房产限制:仅支持首套或二套房,第三套及以上或第三次申请公积金**不予受理。
提示:办理前建议通过“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热线12329核实最新政策,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条件不符延误流程。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显著降低月供压力,建议尽早规划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