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积金“商转公免自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职工将商业住房**转为公积金**,无需自筹资金结清原商贷,大幅降低还款压力并简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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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优势
借款人无需提前筹集资金结清商贷,公积金中心直接发放**至商贷账户,完成债务转换。流程仅需办理第二顺位抵押,原抵押解除后即可转为公积金**,利率更低、还款更轻松。 -
申请条件
- 连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状态正常;
- 房产位于南宁城区,已取得产权证并同意抵押;
- 借款人须为原商贷申请人,且商贷银行需为公积金中心合作机构(如农业银行等);
- 家庭住房不超过两套,无第三次公积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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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公积金中心与银行办理顺位抵押→公积金**发放至商贷账户→结清商贷后解除原抵押。全程无需借款人垫资,高效便捷。
这一政策显著减轻职工还贷负担,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尽早咨询办理,享受公积金低息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