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条例》是规范房屋腾退的核心法规,明确以公共利益为前提、补偿不低于市场价、程序民主透明三大原则。其核心亮点包括:仅政府有权启动征收、补偿需覆盖房屋价值+搬迁+停产损失、禁止暴力逼迁,并赋予被征收人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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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界定严格。590号文件规定征收必须符合国防、基建、旧改等六类情形,且需纳入地方发展规划。例如旧城区改建需满足“危房集中或基础设施落后”条件,并经过公众意见征集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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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市场化。条例要求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时类似房产市价,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若对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核或专家鉴定,确保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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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当性保障。从补偿方案公示(不少于30天)到签订协议全程公开,政府需足额预付补偿款至专户。若未达成协议,需作出书面补偿决定并告知复议、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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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救济途径明确。被征收人可对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且强制执行必须由法院裁定,杜绝行政强拆。
当前实践中,需警惕“先拆后补”“变相降低补偿”等违规操作。建议被征收人保留房屋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文件,及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维护权益。590号令的实施既保障公共利益推进,也为公民财产权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