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办法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明确补偿分配规则(土地补偿费80%以上归农户)、强化程序公开(全程公示+90日内支付补偿),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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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障机制
规定因务工、就学等暂时离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仍享有补偿权,确保补偿安置覆盖无遗漏。土地征收需在村组、乡镇及政府网站同步公示,保障知情权与参与权。 -
补偿分配细则
确权到户的土地,土地补偿费80%以上直接分配给被征地农户,安置补助费全额归农户;未确权的补偿费归集体,由成员会议决定分配方案。所有补偿需通过社保“一卡通”或指定账户直接发放,杜绝截留。 -
程序与时限约束
征收公告发布后90日内必须完成补偿支付,逾期将追责。政府需同步落实社保费用划转,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保障体系,解决长远生计问题。 -
法律责任与监督
对侵占、挪用补偿款等行为明确处罚措施,农民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市、县政府协调多部门联合监管,确保政策执行透明。
该办法通过细化规则与刚性条款,平衡征收效率与农民利益,为乡村振兴中的土地管理提供法治化样本。实际操作中需关注地方配套细则的落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