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或个人
农村土地永久征用的补偿对象及分配方式如下:
一、补偿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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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补偿款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该组织根据成员协商或民主程序分配,主要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或集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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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
补偿款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如房屋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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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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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产承包制 :土地补偿费按面积分配给农户,安置补助费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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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家庭承包制 :统一安置的补偿款归集体组织,不分配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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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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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分配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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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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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补偿款分给全体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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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给集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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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补偿费可截留20%-30%用于集体发展,其余分配给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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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安置的补偿款归村集体组织管理,用于公益事业或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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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保障
- 出嫁女、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应保障其分配资格,不得因婚姻等原因被剥夺权益。
三、法律依据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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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集体组织,但需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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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程序要求 :分配方案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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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机制 :村集体需公开补偿费用收支,防止侵占、挪用。
四、争议解决
若对补偿标准或分配方案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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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 :与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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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提起民事诉讼。
农村土地永久征用的补偿款具体分配需结合土地性质、承包方式及当地政策,确保合法、公平、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