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项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地方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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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价值补偿
包含被征收房屋的重置成本及装修价值,按评估价格计算。住宅和非住宅房屋均需评估,非住宅房屋还可能涉及营运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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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及临时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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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费 :根据房屋面积和地区标准计算,非住宅房屋需额外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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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置费 :为过渡期居住提供补助,通常按人口或居住条件划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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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针对非住宅房屋(如商铺、工厂),按实际或预期经营损失给予补偿,需结合行业特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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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物与装修补偿
包括房屋内设施(如家电、装修)及合法附属物(如阳台、花园)的价值补偿,按评估或市场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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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与奖励
如速迁奖、困难补助等,鼓励被拆迁人配合拆迁工作,具体标准由地方政策制定。
法律依据 :所有补偿项目均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为基准,结合地方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