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核心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费用、临时过渡补助、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及奖励性补偿,具体金额由房屋结构、区位、评估价等因素综合计算,且需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条例》的法定要求。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
房屋价值补偿
住宅房屋补偿通常采用“基准价×(成新系数+区位系数)×建筑面积”公式,非住宅房屋则增加使用功能系数。例如,框架结构补偿标准为1000-1600元/㎡,砖混结构为800-900元/㎡,实际金额以专业评估机构的市场价报告为准。产权置换可选择“拆一还一”或货币补偿,部分城市如上海黄浦区补偿价可达周边房价的110%。 -
搬迁与临时安置费用
搬迁费按建筑面积计算(8-20元/㎡),临时安置费参考当地租金水平(如主城区30-50元/㎡/月)。过渡期超限需额外支付补助,例如合肥市对逾期安置按评估价5‰/月补偿。 -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经营性用房按“月均利润×停产月数×修正系数(0.7-1.2)”计算,生产类用房补偿标准为10元/㎡/月,办公类为6元/㎡/月,一次性支付6个月。 -
附属物与装修补偿
围墙、广告牌等附属物按类型计价(如砖混门楼1200元/㎡),装修费用协商或评估确定。高档装修可采用市场评估法,部分地区如浙江安吉对完整装修记录额外补偿12%。 -
特殊群体与奖励政策
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可获额外补助,如优先安置或提高补偿比例。早签约奖励可达评估价15%(如深圳龙华区),选择货币补偿另享5-10%补贴。
提示:拆迁户应主动索要补偿方案公示文件,核对评估报告与地域指导价差异,保留房产证、装修发票等凭证。若补偿不合理,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时效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