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纠纷的解决途径可分为协商、行政裁决、诉讼及强制措施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协商解决
拆迁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达成补偿安置协议。若协商一致,需签署书面协议,明确补偿方式、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
二、行政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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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若协商或协议签订后一方反悔,或双方未达成协议,可向县级以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裁决内容涵盖补偿方式、安置地点、搬迁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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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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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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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裁决不服,可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60日内)或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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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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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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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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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决后,若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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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拆迁协议中约定仲裁条款,可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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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行政裁决后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仲裁时效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四、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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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被拆迁人逾期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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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强制
裁决生效后,拆迁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需依法办理证据保全。
注意事项 :协商和行政裁决阶段不得强制签署协议;诉讼期间,若已支付补偿或提供安置房,可申请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