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填列需根据其摊销期限和性质进行区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分类列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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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期限≤1年或正常营业周期
若合同履约成本在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1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则应列示为 存货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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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期限>1年或正常营业周期
若摊销期限超过1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则应列示为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二、会计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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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确认 :合同履约成本应作为资产列示,反映企业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资源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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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计量 :通过 摊销或计提 方式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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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比例摊销:以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总成本的比例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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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进度摊销:以合同完成的进度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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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成本摊销:以实际发生的成本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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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表列示示例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填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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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 | 初始确认时摊销期≤1年或正常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摊销期>1年或正常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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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值处理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履约成本,需在列示时减去相应的减值准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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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特殊处理 :如软件开发企业将未达到可交付状态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为存货,咨询公司可能将人员薪酬等列示为存货。
通过以上分类和计量方法,资产负债表能够准确反映企业合同履约成本的分布及价值消耗情况,为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