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保金可以在工程款中扣除,但需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且通常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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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优先
质保金是否扣除、扣除比例及返还条件,主要由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决定。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质保金从工程款中扣除,则发包方有权按约定执行。 -
法定比例限制
根据行业惯例及相关法规,质保金比例一般不超过工程结算价的5%,部分领域(如政府项目)可能要求更低(如3%)。超额扣除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克扣。 -
扣除条件明确
质保金通常用于保障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若工程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发包方应在约定期限内全额返还;若存在质量问题,可扣除相应维修费用。 -
程序合规性
扣除质保金需书面通知承包方,并提供维修费用凭证或第三方鉴定报告。单方随意扣款可能引发纠纷,甚至被认定为拖欠工程款。
总结:质保金扣除合法但有严格限制,建议双方在合同中细化条款,并保留质量验收及沟通记录,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