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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征地合同协议书需明确协议主体信息、规范补偿条款、清晰界定权利义务、符合法律依据、完善签署程序五大核心要素。协议内容应包含征收范围、补偿方式、安置方案等关键条款,并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平衡,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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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主体规范化
协议书开头需完整标注征收方(政府部门或授权单位)与被征收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全称、证件号码及联系方式,若涉及集体土地还需村民委员会盖章确认。征收方需提供立项批复文件、征地公告等合法性证明,被征收方需提交土地权属证明以核实身份。 -
补偿条款明细化
- 补偿范围:明确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房屋、青苗等)及附属设施的评估价值,注明补偿标准(如按市场价或政府指导价计算)。
- 支付方式:货币补偿需约定支付时间节点(如签约后30个工作日内);产权置换需说明安置房位置、面积及交付期限。
- 额外补助: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等需单独列项说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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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对等性
征收方义务包括按时支付补偿、协助办理产权注销、提供安置支持等;被征收方需承诺按期移交土地、配合权属核查。需特别注明违约责任,如征收方逾期付款需按日支付违约金(一般约定为补偿总额的0.05%-0.1%),被征收方违约则需承担拆除成本。 -
法律依据完整性
引用《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条款,明确征地用途(如公共利益项目)、审批文号及公示程序。若涉及集体土地,需附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文件,确保程序合法。 -
签署程序严谨化
协议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个人被征收方需按手印。签署后保留原件至少两份,同步进行公证或不动产登记机构备案。建议增加“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协商、行政裁决或诉讼等处理方式。
征地合同协议书关系重大权益,建议起草后由专业律师审核条款合法性,并与征收方逐项核对补偿细节。若对评估结果或条款表述存疑,可通过行政复议主张权利,避免仓促签约导致后续**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