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借贷合同的条款明确规定了借款关系的成立条件、利率限制及利息规则,重点包括:自然人借款合同自交付时成立、禁止高利放贷(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未约定利息视为无息借款等核心变化,全面保护借贷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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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从“交付借款时成立”而非“生效”,强调实际资金交付的法律意义。若仅有口头约定或书面协议但未实际放款,合同不成立,**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可能构成缔约过失。建议借贷时保留转账凭证或书面协议,避免纠纷。 -
高利放贷的明确禁止
《民法典》首次将“禁止高利放贷”写入法律,规定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现行参考标准为1年期LPR的4倍,2025年约为12.4%)。超出部分无效,且职业放贷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例如,约定年利率36%的合同,仅合法部分受保护。 -
利息约定的细化规则
- 未约定利息:无论借贷双方是个人或单位,均视为无息借款。
- 利率约定不明:若非自然人借贷,可按交易习惯或市场利率确定;自然人之间仍视为无息。例如,企业借款未明确利率时,法院可能参照银行**利率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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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的义务与责任
借款人需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否则**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逾期还款需支付违约金或逾期利息,但总额不得超过法定上限。**人不得预先扣除利息,否则按实际借款额计算本息。 -
书面形式与证据留存
非自然人借贷需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可口头约定但风险较高。建议通过转账备注“借款”、保存聊天记录等方式强化证据链。
总结:借贷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明确利率、用途等条款,避免口头约定;关注利率合法性,警惕高利贷陷阱;保留资金交付凭证,确保权益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