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利息的分录处理需根据借款用途和付息方式区分:资本化利息计入资产成本(如“在建工程”),费用化利息则直接计入“财务费用”;付息方式分为分期付息(贷记“应付利息”)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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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与费用化处理
若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且未完工,利息计入“在建工程”;完工后或用于日常经营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例如,建造厂房期间计提利息: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利息”;投产后则借记“财务费用”。 -
分期付息与到期付息的分录差异
- 分期付息:每期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贷记“应付利息”;实际支付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计提利息时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时连同本金一并支付,借记“长期借款——本金”及“应计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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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算方式
国内企业通常按单利计算,公式为;外商投资企业可能采用复利,即。例如,100万元借款年利率5%,单利3年利息为15万元,复利则为15.76万元。 -
特殊情形处理
筹建期利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投产时转入“财务费用”;外币借款汇兑差额按汇率变动计入“在建工程”或当期损益。
提示:企业需严格按合同约定计提利息,确保资本化期间和科目归属准确,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