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根据土地类型、用途及地区政策综合确定,主要包含以下四类:
一、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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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水田补偿最高可达9.2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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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无收益土地不予补偿。
二、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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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4-6倍
(每公顷最高不超过15倍)。 -
特殊情况 :非耕地区域(如园地、鱼塘)按邻近耕地标准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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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按实际损失评估,包括房屋、水井、果树等附着物,由地方政府制定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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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补偿 :根据农作物种类、生长阶段及预计产量确定。
四、综合地价(部分地区)
- 标准 :如河南省为97.5万元/公顷(含土地补偿+安置费),河北省为180万元/公顷(仅土地补偿)。
五、社会保障费用
- 标准 :如河南省为78.87万元/公顷,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说明 :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类型等因素制定,并需公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