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需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本金,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并需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同时确保借款合同、利率符合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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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入账处理
企业收到个人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借款人姓名”,明确债务关系。例如借款50万元,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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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计提与支付
若约定利息,需按期计提(如按月):
实际支付时需代扣个税,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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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要点
- 利率限制: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4倍,超支部分需纳税调整。
- 发票要求:支付利息需取得个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免税额度内除外)。
- 关联方风险:股东借款需注意债资比(非金融企业2:1),否则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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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与凭证管理
归还本金时冲销“其他应付款”,并收回借款合同。长期挂账可能引发税务稽查,需定期清理。
提示: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金额、利率及用途,保留完整凭证以应对审计。无偿借款需谨慎,可能被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或认定为股东分红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