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固定资产折旧的时点与企业会计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结论
政府会计中,固定资产折旧通常从 次月起开始 ,但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 当月需计提折旧 ,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则停止计提。
详细说明
-
折旧起算规则
-
次月起折旧 :企业会计一般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次月起计提折旧。
-
当月增加当月折旧 :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当月新增固定资产需从当月开始计提折旧。
-
当月减少当月停提 :若固定资产在当月减少(如出售、报废),则当月不再计提折旧。
-
-
特殊说明
-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无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补提折旧。
-
政府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结合,财务会计通过“业务活动经费”等科目核算折旧费用。
-
总结
政府会计与企业会计在折旧时点上的主要区别在于新增资产折旧的起始时间,前者从次月起,后者从当月开始。这一规定体现了政府会计在资产管理上的权责发生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