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入账标准的核心是:资产需同时满足“为经营活动持有”“使用寿命超一年”“成本可靠计量”三大条件,且 入账金额按取得成本确定,涵盖购置价、税费及必要支出。不同来源的固定资产(如外购、自建、捐赠等)需遵循特定计量规则,确保账面价值真实反映经济实质。
- 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必须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成本能可靠计量。例如环保设备虽不直接创收,但辅助生产时仍需确认为固定资产。
- 初始计量:
- 外购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增值税、运输安装费等。多项资产打包购入时,按公允价值比例分摊总成本。
- 自建资产:按达到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入账,如材料费、人工费等。
- 特殊来源:捐赠资产凭据或市场价入账;投资者投入按协议价(需公允);融资租赁按租赁准则处理。
- 例外情形:土地单独估价入账不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使用的资产停止计提。
提示:企业需定期复核资产使用寿命与残值,避免随意调整折旧政策。实务中需注意税收优惠(如一次性扣除)与会计处理的差异,确保账务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