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记账在政府会计中主要位于 第三章 ,该章节详细阐述了平行记账的原理、科目设置及实务操作。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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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定位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平行记账作为核心核算要求,被明确纳入第三章“政府会计科目与平行记账”中。该章节系统介绍了平行记账的基本原理、实施范围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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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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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理念 :平行记账要求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实现“双功能、适度分离、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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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仅针对涉及现金流入流出的业务(如购买办公设备),其他业务仅需财务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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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示例 :以购买文件柜为例,需同时填制财务会计凭证(借:业务活动费用,贷:库存现金)和预算会计凭证(借:事业支出,贷:资金存结),体现双重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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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依据
该章节内容基于2019年施行的《政府会计制度》,该制度通过平行记账强化了财务与预算会计的逻辑关联,确保政府财务信息全面、透明。
平行记账作为政府会计的重要核算方法,其核心内容集中于第三章,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进行操作。